首页 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接受文化、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