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申报与管理 第十六条 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申报与管理 第十六条 文化部根据确定的经费数额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