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章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项目支持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者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者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第三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重点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 第四条 重点项目的经费使用与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