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2016年) 围绕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落实“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推进国家重点城市群、重要经济带和灾害高风险区域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加强规划引导,完善区域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协调开展区域灾害风险调查、监测预报预警、工程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联动、技术标准制定等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的试点示范工作。加强城市大型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和多灾易灾县(市、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围绕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落实“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推进国家重点城市群、重要经济带和灾害高风险区域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加强规划引导,完善区域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协调开展区域灾害风险调查、监测预报预警、工程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联动、技术标准制定等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的试点示范工作。加强城市大型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和多灾易灾县(市、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开展社区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图,加强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加强社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试点工作。推动制定家庭防灾减灾救灾与应急物资储备指南和标准,鼓励和支持以家庭为单元储备灾害应急物品,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