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纪律部队建设标准。弘扬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实行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确保队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集中统一、步调一致。贯彻依法治队要求,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队伍依法行动、人员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提高队伍建设法治化水平。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