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内务管理,根据有关法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的通知》,结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条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