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被引用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七章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