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第一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