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二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列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