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管全国国家级自然公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自然公园。

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负责本自然公园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