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的主体功能是保护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开展森林生态旅游。 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应当遵循“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