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2009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级公益林范围依据《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全国防沙治沙规划》、《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以及水利部关于大江大河、大型水库的行业标准和《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等划定。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