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 4 应急响应 4.3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 4.3 4 应急响应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4.3.1 部门工作组应对 4.3.2 国务院工作组应对 (1) 了解事件情况、影响、应急处置进展及当地需求等; (2) 指导地方制订应急处置方案; (3) 根据地方请求,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 对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5) 指导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及损害评估工作。 4.3.3 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应对 (1) 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 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 研究决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 (4) 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5) 视情向国际通报,必要时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领导人通电话; (6) 组织开展事件调查。 4.2.8 目录 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