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7年) 3.1.3.11

3.1.3.11 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私募投资基金等新兴市场领域监控,强化新兴金融业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优化跨市场数据交换平台的风险隐患识别与预警功能,确保国家金融体系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