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年) 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年) 一、 一、 关于外汇转贷业务征收营业税时的具体操作问题 (一) 各银行(不包括中国银行)总行统一从境外借入外汇资金,再通过其所属分支机构贷给用户的,由所属分支机构按向用户所收取的贷款利息,减除支付给境外的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 (二) 中国银行总行统一从境外借入外汇资金,再通过其所属的分支机构贷给用户的,由所属分支机构按所收利息全额缴纳营业税,向境外支付的借款利息支出由总行从其营业额中统一减除…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