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2015年8月) 3.

3. 不在同一省的,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应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表》逐级传递至国家税务总局,由国家税务总局逐级清分至集团公司总部、成员企业所在地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