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1年) 发布机关 税务总局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转让著作权中涉及的营业税政策,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拥有无形资产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所有权人”)授权或许可他人(以下简称“受托方”)向第三者转让“所有权人”的无形资产时,如“受托方”以“所有权人”的名义… 相关版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1) 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200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