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三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的通知(1999年) 五、 关于执行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三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的通知(1999年) 国家税务总局 五、 关于执行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