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2000年) 二、

二、 关于预缴季度所得税时以前年度亏损处理的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照税法规定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时,首先应弥补企业以前年度所发生的亏损,弥补亏损后有余额的,再按其所适用的税率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