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1994年) 1.

1. 工资、薪金所得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60000/12-4000)×税率-速算扣除数}×12(月份数)=(1000×10%-25)×12=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