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2019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2019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和减证便民决策部署,税务总局决定再取消12项(附件所列1-12项)税务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所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修改后另行公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和减证便民决策部署,税务总局决定再取消12项(附件所列1-12项)税务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所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修改后另行公布。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