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1999年)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1999年) 2、 2、 税收协定缔约国居民应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报《外国居民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表样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外国居民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089号),主管税务机关依照原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若干条文解释的通知》(〔86〕财税协字第015号)的规定审核确认后,准予享受有关税收协定的待遇。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