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2018年) 二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2018年) 二十、 二十、 将《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8〕126号)第二十条中“地方税务局”修改为“税务局”,并改为第十六条。 十九、 目录 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