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2018年) 十六、

十六、 将《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6〕127号)第十七条中“地方税务局”修改为“税务局”,并改为第十五条;

将第十八条中“地方税务局”修改为“税务局”,并改为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