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的决定(2019年) 十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的决定(2019年) 十三、 十三、 将第十条第三款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政策法规司应当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会同起草司局对税务规章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税务规章草案和草案说明,报局务会议审议。” 十二、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