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2015年) 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2015年) 二、 二、 将第五十二条修改为:“行政复议证据包括以下类别: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