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24年) 二十、

二十、 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九条,修改为:“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的,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