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 二、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 (二) 二、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二) 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方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确认投资损失。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