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2003年) 7.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2003年) 三、 7.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 监督管理 以上两种企业(实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中的相关规定办理。 税务总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