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2010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2010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和取得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36号)有关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