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2017年) 第四条

第四条 重大专项以项目(课题)为基本单元进行财务验收。项目(课题)分管理级次的,各重大专项的专业机构可以根据专项组织管理情况分级次组织、监督财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