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2017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重大专项财务验收结论分为“通过财务验收”(“整改后通过财务验收”)和“不通过财务验收”2种。
项目(课题)综合得分总分值为100分,综合得分高于80分为“通过财务验收”;综合得分低于80分(含80分)为“不通过财务验收”或“整改后重新财务验收”,其中,“整改后重新财务验收”的项目(课题)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
项目(课题)综合得分总分值为100分,综合得分高于80分为“通过财务验收”;综合得分低于80分(含80分)为“不通过财务验收”或“整改后重新财务验收”,其中,“整改后重新财务验收”的项目(课题)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