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和框架一般应包括:
立项的背景和意义;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现有研究基础、特色和优势;
应用或产业化前景、科技发展或市场需求;
研究内容与预期目标;
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
年度计划内容;
主要研究人员和单位简况及具备的条件;
经费预算;
有关上级单位或评估机构的意见。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不同类型项目的建议书可有所侧重,或根据需要增加新的内容。
立项的背景和意义;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现有研究基础、特色和优势;
应用或产业化前景、科技发展或市场需求;
研究内容与预期目标;
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
年度计划内容;
主要研究人员和单位简况及具备的条件;
经费预算;
有关上级单位或评估机构的意见。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不同类型项目的建议书可有所侧重,或根据需要增加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