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2013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201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后补助经费管理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财政违法行为,应当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引用法条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