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五章 绩效奖励 第二十八条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绩效奖励 第二十八条 绩效奖励资金应当分别用于以下方面: 获奖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 获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研究开发、成果转移转化活动; 获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技术转移活动; 获奖单位对创造科技成果和提供技术服务的科研人员的奖励。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