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五章 绩效奖励 第二十五条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绩效奖励 第二十五条 绩效奖励对象所转化的成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科技成果; 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撑当前国家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未曾获得中央和地方财政用于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资金支持。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