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2025年) 第四章 提名和受理 第六十三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2025年) 第六十三条 第四章 提名和受理 第六十三条 对科学技术进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具有特别意义或者重大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可以适时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