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2025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奖励委员会下设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五个奖种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相应奖种的评审工作;

向奖励委员会提出相应奖种获奖者和奖励等级的建议;

对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有关问题进行处理;

对完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提供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