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2025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国家技术发明奖的候选者应当是该项技术发明的全部或者部分创造性技术内容的独立完成人。

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特等奖单项授奖人数经国家技术发明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奖励委员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