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2025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国家自然科学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者所做出的科学发现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在科学上取得重大原创性突破,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理论或者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引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为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供重要理论支撑,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在科学上取得重要原创性突破,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理论或者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推动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为相关技术突破提供理论支撑,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前瞻性、引领性特别突出,取得特别重大科学突破,具有特别重大科学价值,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科学发现,可以评为特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