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2025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奖励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是指候选者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领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服务国家战略、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