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2001年) 第二章 规划与年度计划 第六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2001年) 第六条 第二章 规划与年度计划 第六条 年度计划 年度计划的立法项目分为完成项目和调研项目。完成项目是指论证过的、比较成熟的、当年上报局办公会议或局长会议审议的项目。调研项目是指当年进行调研、论证,提交局办公会议或者局长会议审议的项目。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