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2025年) 十七、
十七、 关于第五部分第二章第1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二章第1节第(1)项第三段修改为:
申请附加费是指申请文件的说明书(包括附图、序列表)页数超过30页或者权利要求超过10项时需要缴纳的费用,该项费用的数额以页数或者项数计算。对于符合规定格式提交的计算机可读形式序列表,不计算页数。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二章第1节第(1)项第三段修改为:
申请附加费是指申请文件的说明书(包括附图、序列表)页数超过30页或者权利要求超过10项时需要缴纳的费用,该项费用的数额以页数或者项数计算。对于符合规定格式提交的计算机可读形式序列表,不计算页数。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