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四章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四章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项目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可申请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应用需求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编制、专家… 第二十三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获得批复及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后,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项目审批部门提出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申请,项目审批部门将其作为下达年度中央投资… 第二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