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以下简称科普基地)的建设与管理,顺应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科普基地的申报、评议、命名、运行与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科普基地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与生态文明实践的重要场所,是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科技知识、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成就、提高全民生态与科学文化素… 第四条 生态环境部会同科技部共同负责科普基地的管理,具体工作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和科技部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司共同承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科技主管… 第五条 成立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负责科普基地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日常工作。管理办公室设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