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2013年) 5. 申报地区不局限于辖区范围大小,工作要有特色、亮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和推广价值。 (五) 总结推广。 附表: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2013年) 附表: 5. 申报地区不局限于辖区范围大小,工作要有特色、亮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和推广价值。 (五) 总结推广。 附表: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体系 (略,详情请登录发展改革委网站) 部分指标解释(略,详情请登录发展改革委网站)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