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2013年) (三)

(三) 完善管理制度

以“立项-制修订-发布-宣传培训-跟踪评估”为周期,逐步建立环境保护标准5年滚动更新机制,实现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坚持“有保有压、有所为有所不为”,严把立项关,建立并严格执行标准项目建议征集和制修订承担单位筛选公开制度。针对急需标准,建立立项调整机制,加快标准审批程序,建立标准工作“绿色通道”。针对部分标准类别,健全灵活的修改单制度。加强在订标准项目技术管理,建立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信用管理制度和进展通报制度,保障项目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