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2013年) 2.

2. 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机制

将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列入环境保护标准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环境保护部有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共同参与完成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标准制修订立项的重要依据,作为改进标准制修订方式、方法的重要参考。鼓励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参加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评估,积极支持各地开展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