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1年) 五、

五、 各进口单位在办理以非CFC—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及汽车空调压缩机通关手续时,海关凭外经贸部门签发的《进口许可证》和《自动进口许可证》,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进口验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