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1年) 4.

4. 保护海岸带和海洋重要生态系统。加强海洋和海岸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护,重点保护珊瑚礁、红树林和重要海洋生物资源。开展海岸带环境保护示范区建设试点。加快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加强海岸工程的环境管理和海岸带保护管理。半封闭海域及重点敏感海域禁止填海造地。